聊城城市绿化35条新规2月1日起施行

发布时间: 2026-01-21 19:48:27

来源: 保山日报网 

  鲁网1月21日讯(记者泮晓阳)1月21日上午,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《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政策例行吹风会。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仲裁办主任吕佰明介绍,《管理办法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  据悉,《管理办法》于2025年12月30日,以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公布,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共三十五条,包括总则、规划和建设、保护和管理以及附则四个章节。

  (一)总则部分

  明确提出了“坚持以人为本、生态优先、科学规划、严格保护、建管并重、共建共享”的城市绿化原则,要求绿化应体现“江北水城风貌”和“历史文化特色”。明确了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职责。鼓励因地制宜开展节约型、海绵型、立体化、智慧化绿化建设。对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开展绿化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  (二)规划和建设部分

  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、城市绿线的划定与管控、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设计审查、公园绿地的建设要求、立体绿化的推广实施,以及停车场绿化配建等关键环节,作出了明确规范和细化要求。

  (三)保护和管理部分

  明确了公园绿地、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等养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职责,严格限制改变城市绿地性质、临时占用绿地以及砍伐树木等行为,并规范相关审批程序。明确损坏城市树木及绿地内禁止的具体情形;细化树木修剪、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要求,并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。

  (四)附则部分

  对“城市绿地”“城市绿线”等关键术语作出界定,并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。